各相關高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23〕1號)有關精神,現對《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報考有關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3〕88號)進行補充,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生計劃
為加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qū)人才培養(yǎng),2024年繼續(xù)實施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骨干計劃),教育部下達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1330人(不分配到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4800人,其中貴州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360人,具體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二、招生對象
生源地在貴州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qū)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三、考試錄取
(一)報考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yōu)錄取”,由教育部統一確定復試基本成績要求。報考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照顧政策,不得兼報其他專項。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并擇優(yōu)錄取。
(二)各招生單位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總計劃內做好統籌安排,結合實際將骨干計劃集中安排到學校優(yōu)勢學科專業(yè)特別是理工農醫(yī)類學科專業(yè),其中綜合理工、農林、醫(yī)藥、師范等院校安排理工科專業(yè)博士研究生計劃占比原則不低于60%、碩士研究生計劃原則上不低于65%,進一步加大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yǎng)力度。
四、簽訂定向協議書
被錄取考生需與招生單位、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及)所在單位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協議書。2024年5月起,被招生單位錄取的考生,可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定向協議書》(見附件2,院校已蓋章,在職考生還需單位蓋章)、《考生登記表》(需本人簽字,在職考生需單位蓋章),到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qū)金朱東路162號)辦理。如考生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請由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原件,雙方親筆簽名)、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及上述材料到省教育廳民族教育處辦理?!渡贁得褡甯邔哟喂歉扇瞬庞媱澏ㄏ騾f議書》需原件,不接受復印件、傳真件或掃描打印件。
五、其他事項
(一)未經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在職研究生原工作單位同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和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博士研究生;經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在職研究生原工作單位同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和服務期限內可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并簽訂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定向協議書,畢業(yè)后服務年限按新協議重新計算。
(二)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骨干計劃在職研究生畢業(yè)后需回原單位工作,非在職研究生畢業(yè)后,需到定向省份或內蒙古、廣西、貴州、云南、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等定向地區(qū)就業(yè),不得違約。骨干計劃研究生畢業(yè)后,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區(qū)就業(yè)單位,畢業(yè)時仍未就業(yè)的非在職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主管部門。畢業(yè)研究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yè)單位或定向省份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主管部門。
(三)未盡事宜,請查閱教育部、招生單位等相關文件和簡章。
附件1.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分配表.xls
附件2.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定向協議書.doc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