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級機關2024年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要求,現(xiàn)將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4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面試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
(一)時間、地點。2024年10月11日下午15:00—17:00,中共陜西省委黨校(西安市雁塔區(qū)小寨西路119號)校內向西約200米綜合教學樓,具體候考地點見一樓大廳公告欄。
(二)參加人員。報考2024年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三)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下午14:30前進入候考室進行簽到,15:30后遲到考生不允許入場;
2.采取筆試閉卷形式,滿分100分;
3.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文字材料能力等綜合素質;
4.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須知。
二、面試
(一)時間、地點。2024年10月18日全天,中共陜西省委黨校(西安市雁塔區(qū)小寨西路119號)校內向西約200米綜合教學樓,具體候考地點見一樓大廳公告欄。
(二)面試人員。報考2024年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經(jīng)資格復審、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合格的人員。
(三)注意事項
1.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上午8:00前進入候考室進行簽到、抽簽等事宜,遲到考生禁止進入候考室,并取消面試資格;
2.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答題時間8分鐘,滿分100分,設定合格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3.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須知。
面試結束后,將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陜西黨建網(wǎng)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以及進入考察人選。
附:1.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考生須知
2.面試考生須知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考生須知
一、考試時間為15:00-17:00??忌陂_考前30分鐘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簽到,并到指定考場就座。開考30分鐘后禁止進入考場,并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生除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考試文具外,其他物品均不得隨身攜帶。考生進入考場后,須將通訊工具關閉并與其他個人物品統(tǒng)一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須對號入座,不得隨意調換座位。入座后,須將身份證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備監(jiān)考人員核驗。
四、考場為考生統(tǒng)一提供草稿紙,考試結束后由監(jiān)考人員統(tǒng)一收回。
五、開考前5分鐘,監(jiān)考人員當眾啟封、發(fā)放試卷。監(jiān)考人員發(fā)出“開始考試”的指令后,考生方可答題。
六、考生答題前應認真填寫答題紙的姓名、身份證號等欄目。凡不按要求填寫或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答題紙一律無效,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考生遇試卷字跡不清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更換,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
八、監(jiān)考人員發(fā)出“考試結束”的指令后,考生須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答題紙按要求整理好并放于桌上,待監(jiān)考人員收齊后方可離開考場。任何考生不準攜帶試卷、答題紙、草稿紙離開考場。
九、考生必須服從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管理,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
1.替考或被替考的;
2.使用或提供假身份證的;
3.考試過程中有夾帶、傳遞紙條等作弊行為的;
4.無論是否對考試造成影響,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或電子設備的;
5.在考場內喧嘩、隨意走動或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
6.威脅、侮辱、誹謗、誣蔑監(jiān)考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7.擅自離開考場的;
8.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明確的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
附件2:面試考生須知
1.按時進入候考室簽到。
2.著裝應得體、大方,不得佩戴明顯標識。
3.自覺關閉通訊工具,并按要求統(tǒng)一封存。在面試封閉區(qū)域內使用通訊工具的,按考試違紀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按抽簽號確定面試次序。
5.服從工作人員安排,面試前自覺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隨意離開候考室,不得在候考室大聲喧嘩;聽到引導員叫到自己的抽簽號后,跟隨引導員進入候考區(qū)域。
6.進入考場后應保持沉著冷靜,自覺配合主考官進行面試。在主考官宣布面試開始之前,若向考官言語致意,用語統(tǒng)一為:“各位考官上(中、下)午好”,不得另講其他用語;沒有聽清試題時,可以向主考官詢問。
7.考生在面試中不得介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籍貫等個人有關信息。
8.面試時間為8分鐘。從主考官講“現(xiàn)在開始”起計時。面試時間剩余2分鐘,計時員會向考生提醒,考試時間結束,計時員會向考生宣布面試時間到,聽到后應立即停止答題,到考場外等候公布成績。
9.保守試題秘密。在面試結束后直接離開考區(qū),不得大聲喧嘩或談論面試內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傳遞面試信息或擴散面試試題內容。
10.遵守面試紀律。對違反面試紀律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對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試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面試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