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情況及有關事宜公告
根據(jù)《2024年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遴選職位報名情況及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開考職位
(一)遴選人數(shù)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達到1:5比例的職位予以開考。
(二)G2024001、G2024002、G2024005、G2024007、G2024013、G2024017、G2024074、G2024086、G2024090、G2024100、G2024103、G2024105、G2024108、G2024117十四個職位報名人數(shù)為4人;G2024006、G2024009、G2024012、G2024014、G2024015、G2024018、G2024046、G2024101、G2024112九個職位報名人數(shù)為3人,這些職位報名人數(shù)都達不到公告規(guī)定開考比例,經(jīng)遴選單位與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同意,開考比例放寬到1:3后開考。
(三)一個崗位遴選多人的G2024024、G2024027、G2024044、G2024045、G2024128五個職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公告規(guī)定開考比例,經(jīng)遴選單位與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共同研究同意,G2024024、G2024044、G2024045三個職位按照每遴選1人不低于1:3的比例,相應裁減遴選人數(shù)后開考;G2024027、G2024128開考比例放寬到1:3后開考。
(四)無人報考的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予以取消。
二、其他有關事項
(一)G2024030、G2024038、G2024041三個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競爭,請報考以上三個職位的人員于2024年8月13日15:00前到州委組織部公務員一科改報符合條件的開考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二)所報職位已開考的報考人員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
(三)所報職位為一崗遴選多人,已相應放寬開考比例裁減遴選人數(shù)后開考的報考人員,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
(四)按照《2024年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截至2024年8月12日未報名的人員,不得再報名。
公開遴選相關公告將通過“紅河州人民政府網(wǎng)”“紅河人才網(wǎng)”發(fā)布,請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網(wǎng)站發(fā)布的信息,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wǎng)查閱或電話聯(lián)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報考人員負責。
附件:2024年紅河州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未開考職位報名情況.xlsx
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
2024年8月13日
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