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jù)我縣事業(yè)單位的用人需求和《九寨溝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流(調)動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省內縣外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選調。
二、公開選調崗位
本次面向省內縣外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5名。其中:綜合類25名,教育類3名,衛(wèi)生類7名。具體崗位及條件等詳見《九寨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2)》(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三、公開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公開選調對象。省內縣外符合公開選調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報考教育類崗位的人員必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并有相應學段任教經(jīng)歷。
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需在報名時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身份。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縣(市)或鄉(xiāng)(鎮(zhèn))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并經(jīng)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
4.具備本公告具體選調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2);
5.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的);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調動: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國家、省、州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8日);
6.尚在試用期內(含新進人員試用期,新提拔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7.可能形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中崗位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3月18日。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6日-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九寨溝縣政務中心六號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07室。
3.報名方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材料:
(1)蓋有鮮章的《報考信息表》(附件1)2份(雙面打印,格式不得改動);
(2)畢業(yè)證、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或證件、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事業(yè)人員聘用合同或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由檔案管理單位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4)本人2021—202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1份(復印件須由檔案管理單位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5)崗位需求表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等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等;
(6)報考承諾書(附件3);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二)報名程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九寨溝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jzg.gov.cn),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公開選調崗位所規(guī)定的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在九寨溝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jzg.gov.cn)下載《九寨溝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所學專業(yè)和學歷必須完全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登記的專業(yè)和學歷如實填寫,個人工作簡歷必須按起止時間、工作單位、職務、證明人如實填寫。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另行選擇崗位報名。報考者須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無論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報考或調動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九寨溝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公開選調崗位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該崗位公開選調名額之比不低于2: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相應調減該崗位選調名額或取消該選調崗位。同時根據(jù)報考者在《報考信息表》“是否服從調配”項的填報情況,對被取消崗位中服從調配的報考者進行崗位調整;對被取消崗位中不服從調配的報考者作退費處理。不涉及崗位調整的,繳費后不予退費。崗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上公示。
(五)報名繳費
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規(guī)定,繳納筆試費每人50元。
(六)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準考證,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報名結束后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綜合知識》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
《綜合知識》筆試的考試范圍包括:相關時事政治、政治常識、法律常識、公民道德建設與職業(yè)道德、國情省情、公文寫作等。
筆試時間為2024年3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報考者必須同時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舊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過期居民身份證)或含照片的社會保障卡,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面試
面試人員的確定:按照公開選調崗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如果選調名額與進入面試資格人員之比不足1:2,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適時調減崗位。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時,同時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舊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過期居民身份證)或含照片的社會保障卡,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
面試收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考察。根據(jù)選調崗位名額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差額數(shù)以選調崗位名額的20%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每個崗位差額考察對象不低于1人。
七、體檢
考察結束后,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考察結果和崗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以1:1的比例等額擇優(yōu)確定體檢對象,并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公布。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報考教育類崗位的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和修訂后的《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執(zhí)行;報衛(wèi)生類、綜合類崗位的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執(zhí)行。
所有參加體檢人員按照《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阿壩州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阿壩州公安局關于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察(核)內容的通知》(阿州人社發(fā)〔2018〕29號)要求進行尿液毒品檢測,所有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體檢。對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天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本崗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八、頂崗試用
體檢結束后,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生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頂崗試用單位(原則上頂崗試用單位為考生調入單位),進行為期不低于1個月的頂崗試用,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頂崗試用期滿后,由頂崗試用單位作出考核結論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擬流(調)動人員。
九、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
(一)公示。經(jīng)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擬流(調)動人員,并在九寨溝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縣紀委監(jiān)委信訪室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調動的人員,予以調動;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調動資格。
(二)辦理調動手續(xù)。擬流(調)動人員公示期滿,經(jīng)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xù),凡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調動資格。
十、紀律監(jiān)督與其他事項
(一)紀律監(jiān)督。
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若發(fā)現(xiàn)不符合本公告選調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選調資格,已經(jīng)辦理調動的予以退回。
本次選調工作實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人事考試工作紀律和要求。選調工作全程在縣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下實施。
(二)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報考者須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本公告由中共九寨溝縣委組織部、九寨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7-7723890(縣委組織部)
0837-7725772(縣人社局)
監(jiān)督電話:0837-7725065(縣紀委監(jiān)委信訪室)
附件:1.九寨溝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2.九寨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3.九寨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承諾書
附件1:九寨溝縣202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附件2:九寨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附件3:九寨溝縣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承諾書
中共九寨溝縣委組織部 九寨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